Mysql表的三范式、事务和查询
数据表的三范式
在制定数据表,需要遵循的制表规范:第一范式(1NF),第二范式(2NF),第三范式(3NF)
第一范式
属性不可分割,每一个属性(每一个单元格)都是不可再分的原子,也就是说数据表中的每一个字段必须是单独一列的,不能出现还可以再拆分的情况,也可以说成是不可以有多个表头
第二范式
在符合了第一范式的基础上,非主键字段必须完全依赖于候选主键(也就是要求每一个表格只能去描述一件事情)
第三范式
必须符合第二范式的基础上,是指表格中的每一个字段必须与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是间接相关,如果有间接相关的字段,那么这些字段就需要拿去重新用一张表格保存
事务的执行与提交流程
开启一个事务
相当于打开一个草稿箱
基本语法:
1.begin;
2.start transaction;
结束一个事务
1.提交事务的结果:如果你觉得草稿箱里面的修改符合你的要求就提交保存&#x
原文地址:https://blog.csdn.net/m0_67196062/article/details/14043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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