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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的多种选择器

全局选择器

可以与任何元素匹配,优先级最低,一般做样式初始话,用通配符*来表示。

*{
    font-size: 20px;
}

元素选择器

HTML文档中的元素有许多个,元素选择器选择的是页面上所有这种类型的标签,所以经常用来描述共性,无法描述某一个元素的个性。

注意:所有标签都可以时元素选择器。

p{
    font-size: 20px;
}

h1{
    font-size: 40px;
}

类选择器

规定用圆点.来定义,针对你项要更改样式的标签使用,需要在标签上添加class属性。

<h3  class="one-h3">标题</h3>
.one-h3{
    font-size: 50px;
}

 注意:类选择器可以被多种标签使用,类名不能以数字开头,同一个标签可以使用多个选择器,需要用空格隔开。

ID选择器

针对某个特定的标签来使用,只能使用一次,CSS中ID选择器用#加id名来表示。

 <h3 id="one-h3">标题</h3>
#one-h3{
    font-size: 50px;
}

注意:id是唯一的,id不能以数字开头

合并选择器

合并选择器的作用是提取共同的样式,减少代码重复。

 <h3 class="one-h3">标题</h3>
   <h2 class="tow-h2">标题2</h2>

 

.one-h3,.tow-h2{
    font-size: 40px;
}

选择器的优先级 

行内样式>ID选择器>类选择器>元素选择器

 


原文地址:https://blog.csdn.net/m0_74742670/article/details/14236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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