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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运营模式--联合公司运营

1、主要特征

联合公司运营模式同样属于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创新模式。与政府平台公司运营模式类似,该模式一般由政府指定国资背景的公司与社会优势企业合资成立智慧城市运营公司负责支撑地方政府开展本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运营。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联合公司模式一般不需要由国资控股;二是联合公司规模相对于平台公司较小,可仅开展领域建设运营而不负责整体建设运营。联合公司运营模式主要具备如下特征:

(1)建设运营主体为政企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在当前实践中,通常由行业领域具有技术、管理优势的民营企业与当地政府指定的本地国有公司联合成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相关的生态构建和项目建设运营,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政企合作关系,达到降低财政资金压力、增强专业技术支撑、降低企业投资运营风险的目的。

(2)注重专业运营能力。联合公司通常以特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为切入点,因此政府在选择合作的民营企业时,一般较为注重其在相关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专业化运营能力,对于指定参与合资的本地国有公司,则较为注重其融资和管理能力,并注重引进培养具备较高管理能力和技术素养的管理人员。

(3)强调本地化持续服务。联合公司一般要在本地落地扎根,配备足够的本地化专业建设运营团队,以防止项目建成后的运营衔接风险,提供便捷高效、快速响应、长久持续的运营服务。通过引进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有助于联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成长吸引和整合更多的生态资源、拓展更多的建设运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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